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为防控人群聚集,根据各级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防控要求,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全面暂停在疫情期间举办年会、研讨会、论坛、培训、换届等线下聚集性活动。
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作为一个专业性的学术社团,为使学术活动不间断,方便各分会及广大会员通过线上直播、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在线学术活动。为规范学会在线会议的组织与管理,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,严肃会议纪律,结合学会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以学会及分会名义召开网络会议、在线会议、电话会议等远程会议,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年会、学术会议、研讨会、论坛、培训、工作会议、专题会议、各类委员会会议等。
第二条 会议组织者要尽量减少安排临时性会议,使会议组织有序、管理科学。会议组织者应提前3天向学会秘书处做好会议的申请、备案等相关工作。
备案内容包括在线会议的相关通知、会议议程、嘉宾简介、会议平台的安装软件、会议直播链接等。
第三条 未经备案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会或分会名义召开会议。
第四条 会议组织单位若租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活动,须向学会秘书处提交与网络平台签订的租用协议。
第五条 在线会议的赞助商须签订赞助合同,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赞助商的信息不可全程在直播页面上,允许在自身权利时段播放。
第六条 在线会议直播结束后,学术性的会议应生成回播链接供参会人员回放学习,会议组织单位向学会秘书处提交按照《在线会议存档目录》提交存档材料。
第七条 会议组织者未提供完整的会议备案资料和会议存档资料,学会将不提供财务服务。
第八条 严格保密纪律,涉密内容不得在线讨论。会议讨论的内容和议定的事项,在未公开之前,与会人员应按会议要求做好会议保密工作。
本管理规定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,并于2020年4月开始实施。
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
2020年3月30日